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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开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
1.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2.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。
3.监督管理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;监督实施医
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。
4.监督、抽查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。
5.依法监管医疗器械、制药机械、卫生材料和药用包装材料。
6.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批发、零售企业资格制度。
7.监督药品流通市场;查处药品案件。
8.协助做好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执业药师、驻店药师注册的有关工作。
9.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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